
近期,某些公司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含有“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使用于“插座”商品,并散布诋毁我公司商业信誉的言论。对此种违法行经,我公司特作如下郑重说明,希望有关执法部门和广大消费者辨别真伪:
1、 1997年2月,我公司的“公牛GONGNIU及图”商标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的“电器插头(触点);插头;插座;高低压开关板”等,注册号为:第942664号。
2、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公司和我公司的“公牛”商标已广为相关消费者所熟悉,并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早在2001年5月,《中国质量报》所进行的市场调查即显示我公司的“公牛”商品早已为同行业第一品牌,其市场占有率高达20%。2004年7月1日,我公司的“公牛”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2005年9月我公司的“公牛”商号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3、 我公司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截止目前,我公司并没有在外地省、市设立任何形式的分公司、子公司生产销售标注有“公牛”商标的商品,我公司也未曾授权外地的任何人使用我公司的“公牛”商标;同时,我公司更没有授权任何人将“公牛”作为企业字号予以登记。因此外地省、市任何使用“公牛”字号的企业均与我公司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关系。
4、 2005年,针对温州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擅自将“公牛”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非法行为,我公司果断地采取法律行动,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有关法院。2005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成立,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含有“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决该公司赔偿我公司二十万元经济损害。
5、 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决不会容忍侵犯我公司“公牛”注册商标合法权益行为存在。上述种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必将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坚决捍卫我公司合法权益。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