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最近,广东的有关管理部门否定了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关于公开商品房成本的有关建议,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一句“商业秘密”,堵住了很多人的嘴。正在这个时候,新华社记者胡锦武去江西某地采访时,有了一个说是惊人其实又是早在人们预料之中的发现。“由于工程建设利润过高,施工单位之间竞争激烈。为获取工程,将工程造价的5%至10%列入‘公关费’预算,专门用于行贿,竟成为当地建筑行业的潜规则甚至公开的秘密。”
怪不得开发商们都不敢公布“房屋成本”。5%到10%的“公关费”,怎么列得进去,又怎么说得出口?如果把这份给谁谁送了多少钱的“黑名单”捅出去,哪还得了?也怪不得很多有关部门都帮助开发商保守这个“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