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维权声明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照明应用解决方案和照明产品提供商之一,产品涉及商业照明、办公照明、家居照明、户外照明、LED、光源电器、电工等领域。雷士的照明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被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著名工程和品牌所选择。
雷士一直以来十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雷士拥有国家实用新型专利(ZL200720058004.0…)、外观设计专利(ZL200630052724.7…)等近80项。2008年,"雷士"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上述驰名商标和注册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任何未经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上述商标或其近似商标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在此,我们严正声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雷士"、"NVC"驰名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包含"雷士"字号的所谓"上海雷士"、"江苏雷士"、"嘉兴雷仕"、"乐清雷士"、"日本雷士"、"光大雷士"等,均不是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其生产销售的"雷士"产品也不是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授权企业生产的雷士产品。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曾对各种侵犯雷士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了多次查处和打击。人民法院已先后于2008年至2010年底判决"乐清雷士"、"上海雷士"、"江苏雷士"立即停止使用含有"雷士"字样的企业名称,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有"JAPANLEISHI"、"雷士"字样的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