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说,信息产业部正拟加强对博客的管理,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可能要实行博客实名制。近日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开展“博客实名制”的研究,研究成果将提交信产部供决策参考。
博客的迅猛发展,滋生了很多社会问题,行政主管部门确实有必要加强管理。我国法院系统近一两年来也审理了不少围绕博客所产生的各类纠纷。总结起来,主要是围绕版权、名誉权等侵权纠纷。就在“博客研究组”召开的“博客发展与管理研讨会”上也一样认定了“博客实名制”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是“版权”、“侵权”、“隐私”和“责任”等等。但是在博客管理中实行制却完全没有必要。
实名制被大量地使用到网络监管中,BBS实名制、网络游戏实名制再加上手机实名制。但实名制并不是万能钥匙,对网络的任何一项监管制度就要使用实名制。博客管理有没有必要实行实名制,关键是了解实名制的目的何在,而博客现存的问题何在。
实名制最大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行为人的身份,以保证能够追究到行为人的责任。诸如手机、BBS都是因为发送信息的人身份难以确定,难以以法律手段让其承担侵权责任。可是目前博客所产生的问题并不主要在于博客主的身份难以确定。经过总结,目前所发生的各类围绕博客的纠纷中,版权纠纷占绝大部分。而版权纠纷,以实名制来确定博客身份对维护版权没有任何价值。况且版权纠纷肿往往是博客主自己会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实行登记完全属于多此一举。而从目前所发生的各类博客名誉权纠纷中,博客的身份也很容易得到确定。因为难以确定博客身份而导致侵权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几乎没有发生。博客现存大量侵犯隐私、名誉权问题相反是博客服务提供商的监管义务无法定,而受害人维权成本高,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诸如搜狐博客中以宋XX编造消息、侮辱明星为荣,引来大量的访问量,却仍然堂而皇之地存在。如果说网游实行实名制,我们只是怀疑它的效果,而博客实行实名制完全是“药不对症”。
退一步讲,博客实名制的难度也很大。众所周知,电子公告服务中所存在的匿名侵权现象更为猖獗。但是我国目前也没有在全部BBS中推行实名制,只是在条件可行的高校BBS中实行实名制。同样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博客管理实行实名制,诸多的博客服务要想完全实现实名制只有理论上的可能,恐怕到头来又是形同虚设。有人提出的实行分级实名制,其实更加没有法律意义。不能以规模小就可以不实行实名制,以及经营性的博客服务商纳入管理,否则博客现存的问题仍然会大量存在。
其实对博客的管理不应该直接管得那么宽,只要严格实行博客服务许可证,重点防在博客服务商身上,强调博客服务商的监管责任会更有效。更何况目前博客出的问题是实名制解决不了的,此时弄博客实名制完全是“答非所问”、“药不对症”。博客实名制解决不了问题,相反是一项“劳民工程”。